第十一章 美
一个人如果从未有过机会比较不同类型的美,那他就完全没有资格评价呈现在他面前的任何物品。
——大卫·休谟,《论品味的标准》,1757
开篇问题
1.是什么使得某些人造的东西成为艺术(比如一幅绘画或一阙音乐),而另外一些(例如你现在坐的批量生产的课桌椅)则不是?
2.一幅绘画杰作的复制品本身是艺术品吗?
3.艺术在什么意义上是对现实的模仿?
4.欣赏美会使人变得更好(更高尚)吗?
哲学的理念经常被归结为真、善、美。关于最终的实在,人们提出了各种问题:它是什么样的?如何去认识它?人应当如何生活?应当做什么?什么是从根本上对人有益的?人类生活中最美好、最有益的层面之一就是艺术和审美,即对艺术和美的欣赏。因此,柏拉图和孔子(以及许多其他思想家)都把人类生活达到至善的特征定为美。我们经常用美学术语谈起大自然的奇观,比如复杂的有机分子之美、晶体之美、宇宙中的星辰之美等,同时还把科学理论形容为“优美的”。我们用“崇高”或“美好”来赞赏一桩特别慷慨或英勇的举动,同时也把干得漂亮的事情称为“富于艺术性”。的确,许多人(包括哲学家尼采在内)都说过,美好的生活本身就是一件艺术品。我们经常把自己的生活比作一篇小说、一部正在上演的戏剧,或是把自己的处境比作电影中的一幕(当然,总是有音乐这一伟大的艺术门类相伴随的)。
然而美并不总是与真和善相一致。我们的小说和故事并不都是真实的。我们说一个故事是“杜撰”的,就是说它绝不是真的。当我们观赏绘画以及表现虚构场景或幻想中的人物的摄影作品时,我们主要关注的并不是它们的“真实性”。还有音乐,它似乎完全不是要“再现”什么。艺术与真实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有些哲学家和诗人(例如约翰·济慈)坚持认为,美本身就是一种真理,甚至是终极真理。然而如果坚持艺术有它“自身的真理”,这似乎只会加强人们对艺术的怀疑,即艺术并不总是与我们关于何为真、何为假的日常观念相一致。而且我们都知道,艺术有时是会迷惑人心、扰乱心神甚至致人死地的(就像荷马史诗《奥德赛》中的喀耳刻[喀耳刻(Circe),希腊神话中的美丽的魔女,善巫术。她住在地中海的一个小岛上,盅惑旅人,将他们变成牲畜。她曾把奧德修斯的同伴变成猪]一样),从而构成了我们求善的障碍。因此,艺术必须根据它自身的术语加以理解,美学和艺术哲学值得单辟一章来讲。
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