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拉十五岁那年重了四十磅,她身上还有些其他惊人的变化。
在她的词汇表里,“酷”、“一级棒”之类的词代替了“很好”,但更非同寻常的是她现在几乎不怎么使用她的词汇。
这孩子以前曾是个话匣子,有时候,话说个没完好似永远住不了口,让她父母很是恼火——这个说话飞快、有点紧张、曾经骨瘦如柴的小女孩已经养成了沉默与保密的习惯,再添上那些赘肉,大部分时间她都一个人待着。
她的卧室,曾经摆着泰迪熊、到处散放着芭比娃娃服装的地方,现在昏暗、私密,成了琼·贝兹那甜美的女高音倾诉的圣殿。
过了一阵子,露茜发现她能忍受琼·贝兹——如果你听歌时稍稍留意的话,至少她声音里还有一丝温柔——可是她无法忍受鲍勃·迪伦。
是什么令这个年轻大学生如此傲慢,妄称诗人的?写歌词之前为什么他不先去学学如何写作?大庭广众之下演唱这些歌曲之前,为什么不先去学学如何唱歌?在俘获成千上万的孩子们的心之前,为什么这个伪民谣歌手不先去上几节吉他课——或者是几节口琴课,哪怕改改那拙劣的口琴声也好?有些下午,露茜为了躲避他的声音,只好抱着胳膊,或两手叉腰绕着后院走上一两个小时。
当披头士刚出道时,她以为他们是让人愉悦、训练有素的艺人,可是在他们前几张唱片里,她纳闷为什么他们老是想着像美国黑人那样唱歌:
当啊——啊——啊
我说起这件事
我以为你会明白
当啊——啊——啊
我说起这件事
我想握着你的手
后来,他们放松下来,用自己的英国口音演唱后,她更喜欢他们了。
劳拉房间里贴着许多歌手的巨幅照片,有男有女。有一天露茜发现她正在挂一幅新海报,但这个与音乐无关,实际上,可以说与任何东西都无关,它是抽象派画作的印刷品,可能是个疯子画的。
“那是什么,亲爱的?”
“哦,迷幻艺术罢了。”
“什么艺术?你能再说一遍那个词吗?”
“你从没听说过?”
“没有。我从没听说过。那是什么意思?”
“嗯,它的意思是——它的意思就是迷幻,妈,就这意思。”
一天晚上,露茜从纽约回来,发现劳拉不在家。这可非同寻常——以前她总是在家,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听唱片,要不跟学校里几个饥饿、超重的女同学一起把厨房弄得一团糟——几小时过去了,事情显得越来越不一般。露茜知道两三个女孩的名字,劳拉可能去她们家玩,却不知道她们的姓,所以没法在电话簿上查到。
十点钟了,她开始想打电话报警,但她没有,因为她不知道说什么。你不可能因为当晚十点钟孩子没回家就报告说孩子“失踪”了。即使你这样做,也只会招来警察错综复杂的枯燥盘问。
快十一点钟时,这姑娘终于懒洋洋地进了家门,她看上去很茫然,早已准备好的道歉话跟青春期本身一样窘迫、一样气人。
“对不起我回来晚了,”她说。“我们一帮人说话说得忘了时间。”
年轻的心在哭泣「pdf+epub+mobi+txt+azw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