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百多年的中国近代史中,我们苦难的中国人民,承担了无数次大小“革命”,也有变法。粗浅地说来,“革命”易而“变法”难也。盖革命者,革他人之命也。革他人之命则敌我分明、对象显著,而手段单纯。变法者,变自己之法也。变自己之法则对象不明、敌我难分,而手段千变万化也。毛泽东不言乎:“矛盾”有敌我矛盾与人民内部矛盾之别也。敌我矛盾可以一枪了事,人民内部矛盾则抽刀断水,沾涟不尽矣。“变法”者亦“人民内部的矛盾”之一种也。
君不见戊戌之变时有新旧之争、帝后之争、母子之争,甚至婆媳之争。帝党中有后党,后党中亦有帝党。开衙门、关衙门,纠缠不尽!
苏东坡不也说过“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其实苏子这话,并未说透。谈时政、评当朝,当局者固迷,旁观者亦未必清也。不信,到报摊上去翻翻,有几位大家名笔不在自说自话,甚至瞎说胡扯?
但是天下真有天不知、地不知的变法?非也。时间因素不够嘛!等它一百年,再回头看看,自会透明如水晶球。
今且谈谈一百年前的戊戌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