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钱的千年兴衰史:稀释和保卫财富之战
作者: 金菁
书号: 9787300278797
标签: 货币史-世界
格式: EPUB
出版: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 5月 2020
大小: 2.97MB
语言: 中文
追求财富,人之常情。
《联邦储备法》的全称为《旨在成立联邦储备银行,提供弹性货币、再贴现商业票据的手段,建立更有效的美国银行业监管及其他目标的法案》[1]。开宗明义,明确表达了要使美联储发行的纸币供给更加有弹性的目标——言外之意就是联储纸币的发行量可能会脱离传统的硬通货所带来的货币供给基础,波动巨大。[56]此时的基础货币(或称高能货币,high-powered money)主要包括黄金、白银及其铸币和银币票据(silver certificate),还有一部分是为支持美国内战,通过《法币法案》已发行的联邦券和1890年发行的国债。[57]
最初的1913年版《联邦储备法》第16节规定,美联储的货币产生原则必须以真实票据为基础,从操作上讲,就类似于今天我们所说的回购交易:各个商业银行如果想从美联储获得货币现金,必须首先将自己的各类银行和商业汇票作为抵押交给美联储(或其代理行),美联储再以1∶1的比例将美元现金投放给商业银行。[58]不仅如此,法案要求各大区联储银行在此基础上还要以40%的黄金作为储备[59],即每发行1美元,美联储都要在资产方有40%的黄金和100%的票据抵押,也就是1美元要有140%的资产为支撑,而美元则可以随时以20.67美元兑换1盎司黄金。[60]联储代理行必须每天向联储系统报告新发和撤出的数额。在任何情况下,抵押品的金额都必须大于或等于所发行的货币数额,并且为保证发行的货币有足够的抵押品,联储的董事会可以在任何时间要求联储银行增加抵押品。[61]联储还可以进行公开市场操作,在债券市场上购买美国国债,向市场注入流动性。虽然1916年修订的《联邦储备法》第13节第8条允许商业银行将美国国债作为抵押票据从美联储获得抵押贷款,但由于国债和票据不同,没有以真实贸易/商业活动为基础的现金流为背景,因此不能算是“真实票据”(real bill),所以用持有国债的方法发行货币的空间极其有限,增加发行的数量也只局限于联储有富余的商业票据时才可能发生。[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