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中国乡村:19世纪的帝国控制【豆瓣9.3高分推荐!著名历史学家和政治学家萧公权先生学术代表作之一!考察了19世纪清王朝统治中国乡村的政治体系,包括理论基础、措施和效果!】
作者:萧公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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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九州出版社
出版日期:12月 2020
大小:2.77MB
语言:中文
这是关于中国乡村(作为一种有组织的地方单位)本质的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把乡村视为自治的或民主的组织单位,因为:(1)它实际上没有受到政府的干预;(2)村子公共事务由村民自己决定;(3)村长之类的乡村领袖,其行为并未得到官府直接授权。第二种观点则认为,中国乡村并不具备民主性自治之特征,因为:(1)它受到官府潜在的或实际的干涉;(2)其事务受到“寡头的”或“贵族的”阶层的左右,亦即受到乡绅的左右,而非村民;(3)其领袖必须得到官府之认可,处事必须遵从官府意志。笔者倾向于认为第二种观点更接近于中国乡村生活的实际情况。当然,这并不表示我们必须接受这个观点的所有细节。
官府不干涉哪些事务,村庄就享有那方面的自主权。不过,乡村之所以享有自主权,并不是因为清政府赋予它类似自治权之类的东西,而是因为清王朝当局无力完全控制或监督乡村活动。换句话说,这样的“自主权”是清政府不能完全中央集权化的结果;当政府认为有必要或想要对乡村生活进行干涉时,它从来没犹豫过。
即使在没有官府干涉的部分,乡村作为有组织的共同体,也不是由所有村民自治的民主政体。村中大小事务几乎毫无例外是由乡绅指导或提议的,而乡绅的利益常常同非乡绅成员的利益发生分歧。
在宗族组织强大的地区,乡村常常是由宗族控制的。虽然宗族成员包括农人和其他非乡绅成员,但宗族的领导权通常掌握在乡绅手中。普通村民即使属于宗族成员,也并不能参与决定村中事务或宗族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