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美国司法系列(深挖美国司法黑洞)(《弹劾》《无罪之罚》《告密》《制裁》) (海外法学译丛)
作者: 戴维·E.凯卫格 & 亚历山德拉·纳塔波夫 & 马克·图什内特
格式: pdf-epub-mobi-txt-azw3
出版: 上海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 12月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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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 中文
逮捕远比拦截更具侵犯性。它包括对被捕者在警察局或拘留所内进行信息登记,指纹采集,面部拍照以及脱衣检查等一系列措施,然后生成永久的逮捕记录。一旦被逮捕,一个人可能会被监禁长达两天后才有法官审查证据,以确定警方之前的逮捕行为是否达到“合理理由”的标准。如果你在车里被捕,警察就可以搜查汽车。如果你在家中被捕,警察则可以搜查你被逮捕时的住所。 [5]
虽然轻罪制度和重罪制度关于没收的法律标准在立法上是相同的,但它们在实践中的运行方式却截然不同。基本上,要证明一个人有扰乱秩序的合理可能性,比排除合理怀疑来证明他杀了人要容易得多。警方能否合法地拦截或逮捕,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潜在犯罪的严重性。 [6] 因此,虽然涉嫌谋杀而被捕很难,但涉嫌扰乱秩序罪或像盖尔·阿特沃特所犯的罚金类交通违章被捕则是相对容易的。
盖尔·阿特沃特因未系安全带而被捕的案件之所以重要,还有另一个因素,即虽然联邦最高法院裁定对她的逮捕行为并不违反宪法,但法官也承认这个做法并不恰当。法官认为对她的逮捕是“毫无意义的侮辱”,“由一个判断力极差的警察施加的无端羞辱”。联邦最高法院甚至意识到对一个不会被判入狱的人采取逮捕和拘禁是非常讽刺的。尽管如此,联邦最高法院还是认可了这一行为。如此一来,它就为警方动辄逮捕轻微违法者的行径敞开了大门,即便这种违法行为的最高惩罚只是处以罚金,警方也可以随时对违法对象加以逮捕。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