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明史(上、下)(中国断代史系列)
作者: 南炳文 & 汤纲
格式: pdf-epub-mobi-txt-azw3
出版: 上海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 2月 2021
大小: 6.15MB
语言: 中文
在中国封建社会里,资本主义萌芽产生的时期虽然是明代中、后期,但在此以前,资本主义性质的生产单位并非绝无存在。起码在元朝末年就可以看到关于资本主义性质的生产单位的记载。著名的《织工对》就是一例。据徐一夔《始丰稿》卷一记载:“余僦居钱塘之相安里,有饶于财者,率居工以织,每夜至二鼓,一唱众和,其声欢然,盖织工也。余叹曰:‘乐哉!’旦过其处,见老屋将压,杼机四、五具,南北向列,工十数人,手提足蹴,皆苍然无神色。进工问之曰:‘以余观若所为,其劳也亦甚矣,而乐,何也?’工对曰:‘此在人心,心苟无贪,虽贫,乐也。苟贪,虽日进千金,只戚戚尔。吾业虽贱,日佣为钱二百缗,吾衣食于主人,而以日之所入,养吾父母妻子,虽食无甘美,而亦不甚饥寒。余自度以为常,以故无他思。’于凡织作,咸极精致,为时所尚,故主之聚易以售,而佣之直亦易以入。所图如此,是以发乎情者,出口而成声,同然而一音,不自知其为劳也。顷见有业同吾者,佣于他家,受值略相似,久之乃曰:吾艺固过于人,而受直与众工等,当求倍值者而为之佣。已而他家果倍其直佣之,主者阅其织,果异于人,他工见其艺精,亦颇推之。主者退自喜曰:得一工,胜十工,倍其直不吝也。久之,又以吾业织且若此,舍此而他业,当亦不在人下,去事大官,善其逢迎之术,竭其奔走之力,富贵可得也,奈之何终为织家佣!其后果事大官。”《织工对》的作者徐一夔是元末明初人,这一篇所记为元末杭州丝织业的情况。从上引记载看,这里的织工为主人做工,得到的是“佣之直”,“日佣为钱二百缗”,技术高超的可以“倍其直佣之”,对主人所给的佣直不满意者,可以另找主人,甚至改行转业,这种织工显然是“自由”的雇佣劳动者。雇佣这种织工的主人家,有“杼机四、五具”,工人“十数人”,其雇用的工人人数不能算少。这样的主人,显然是进行资本主义剥削的资本家。如此看来,在元朝末年,资本主义性质的生产单位是存在的。
明中叶以前虽然已经出现有资本主义性质的生产单位,但数量极少,处偶发状态,就社会经济结构变革的意义上讲,似还难以将之视为划阶段的标志。因此,资本主义萌芽产生的时期,还应划在资本主义性质的生产单位较多出现的明代中、后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