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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珞珈筑记「pdf-epub-mobi-txt-azw3」
在1928年11月28日召开的国立武汉大学建筑设备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报告事项第七条为委员长李四光所提出的“秘书、会计、工程师人选”。其中秘书和会计皆已明定人选,亦在会上获得通过。而工程师一项,李四光此时尚未提出明确人选,会议因此决议“由委员长负责聘定” [298] 。在这次会议后不久,李四光即离开武汉,重新回到上海。当时他的精力,主要投注于在上海成立不久的中央研究院地质研究所的工作中。建委会决议由李四光负责新校舍总建筑设计师的选择和聘任工作,一方面是因为兹事体大,需要身为委员长的李四光直接负责,而另一方面更重要的...